屈指豪家尽,伤心要地分。
窦牟〔唐代〕《秋日洛阳官舍寄上水部家兄》
洛阳归老日,此县忽为君。白发兄仍见,丹诚帝岂闻。
九衢横逝水,二室散浮云。屈指豪家尽,伤心要地分。
禁中周几鼎,源上汉诸坟。貔虎今无半,狐狸宿有群。
威声惭北部,仁化乐南薰。野檗饥来食,天香静处焚。
壮年唯喜酒,幼学便诃文。及尔空衰暮,离忧讵可闻。
九衢横逝水,二室散浮云。屈指豪家尽,伤心要地分。
禁中周几鼎,源上汉诸坟。貔虎今无半,狐狸宿有群。
威声惭北部,仁化乐南薰。野檗饥来食,天香静处焚。
壮年唯喜酒,幼学便诃文。及尔空衰暮,离忧讵可闻。
词典释义
(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,难免有误,仅供参考。)屈指 qū zhǐ
(1).弯着指头计数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张郃传》:“屈指计 亮 粮不至十日。” 后蜀 孟昶 《玉楼春·夜起避暑摩诃池上作》词:“屈指西风几时来?只恐流年暗中换。” 毛泽东 《清平乐·六盘山》词:“不到长城非好汉,屈指行程二万。”
(2).比喻时间短或数量少。 唐 刘禹锡 《让同平章事表》:“克期而进,屈指可平。” 宋 洪迈 《容斋续笔·颜鲁公》:“岂唯 唐朝 人士罕见比伦,自 汉 以来,殆可屈指也。” 清 吕留良 《〈赖古堂集〉序》:“一时同学,厪有存者,宇内屈指, 櫟园 岿然其一也。”
(3).首屈一指。喻特出。 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马行街铺席》:“南食则 寺桥 金 家, 九曲子 周 家最为屈指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(2).比喻时间短或数量少。 唐 刘禹锡 《让同平章事表》:“克期而进,屈指可平。” 宋 洪迈 《容斋续笔·颜鲁公》:“岂唯 唐朝 人士罕见比伦,自 汉 以来,殆可屈指也。” 清 吕留良 《〈赖古堂集〉序》:“一时同学,厪有存者,宇内屈指, 櫟园 岿然其一也。”
(3).首屈一指。喻特出。 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马行街铺席》:“南食则 寺桥 金 家, 九曲子 周 家最为屈指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豪家 háo jiā
指有钱有势的人家。《管子·轻重甲》:“吾国之豪家迁封食邑而居者,君章之以物,则物重;不章以物,则物轻。” 唐 封演 《封氏闻见记·除蠹》:“ 蜀 汉 风俗,县官初临,豪家必先馈餉,令丞以下皆与之平交。” 清 吴伟业 《萧史青门曲》:“粉磑脂田县吏收,妆楼舞阁豪家夺。” 鲁迅 《准风月谈·“揩油”》:“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‘舞弊’;因为所取的是豪家,富翁,阔人,洋商的东西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尽 ( 儘 盡 ) jìn/jǐn《國語辭典》
- 「盡 」的異體字。
伤心(傷心)shāng xīn
(1).心灵受伤,形容极其悲痛。《书·酒诰》:“民罔不衋伤心。” 孔 传:“民无不衋然痛伤其心。” 汉 司马迁 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故祸莫憯於欲利,悲莫痛於伤心。” 晋 陆机 《吊魏武帝文》:“今乃伤心百年之际,兴哀无情之地,意者无乃知哀之可有,而未识情之可无乎?” 宋 陆游 《重过沈园作》诗之一:“伤心桥下春波緑,曾是惊鸿照影来。” 元 萨都剌 《百字令·登石头城》词:“伤心千古, 秦淮 一片明月。” 巴金 《五十多个》:“ 孙二嫂 坐在雪地上,埋下头摇着她怀里的死孩子,哭得很伤心。”
(2).极甚之词,犹言万分。 唐 李白 《菩萨蛮》词:“平林漠漠烟如织,寒山一带伤心碧。” 唐 杜甫 《滕王亭子》诗之一:“清江锦石伤心丽,嫩蕊浓花满目斑。” 明 刘基 《摸鱼儿·金陵秋夜》词:“回首碧空无际,空引睇,但满眼芙蓉黄菊伤心丽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(2).极甚之词,犹言万分。 唐 李白 《菩萨蛮》词:“平林漠漠烟如织,寒山一带伤心碧。” 唐 杜甫 《滕王亭子》诗之一:“清江锦石伤心丽,嫩蕊浓花满目斑。” 明 刘基 《摸鱼儿·金陵秋夜》词:“回首碧空无际,空引睇,但满眼芙蓉黄菊伤心丽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要地 yào dì
(1).要害之地。多指军事上的重要地方。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“将军本以 兖州 首事,故能平定 山 东,此实天下之要地,而将军之 关 河 也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杜畿传》:“ 河东 被山带河,四邻多变,当今天下之要地也。” 唐 元稹 《贺汴州诛李岕表》:“ 汴州 抱 吴 楚 之津梁,据咽喉之要地。”
(2).枢要地位;显要地位。《新唐书·房玄龄传》:“ 玄龄 身处要地,不吝权。善始以终。” 宋 叶适 《宏词》:“前后居卿相显人,祖父子孙相望於要地者,率词科之人也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马介甫》:“如渠不去,理须杀;即便杀却,勿惧。僕有二三知交,都居要地,必合极力,保无亏也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(2).枢要地位;显要地位。《新唐书·房玄龄传》:“ 玄龄 身处要地,不吝权。善始以终。” 宋 叶适 《宏词》:“前后居卿相显人,祖父子孙相望於要地者,率词科之人也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马介甫》:“如渠不去,理须杀;即便杀却,勿惧。僕有二三知交,都居要地,必合极力,保无亏也。” ——《漢語大詞典》
分 fēn/fèn《國語辭典》
分 [ fēn ]
動-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、「劃分」、「分離」。《論語·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《文選·劉楨·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》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- 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·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·卷一 ○九·李將軍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- 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。《史記·卷六五·孫子吳起傳》:「(起)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- 辨別。《論語·微子》:「四體不勤,五穀不分。」《呂氏春秋·慎行傳·察傳》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-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、「分隊」、「分校」、「分公司」。
- 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。唐·杜甫〈新婚別〉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 拜姑嫜?」
- 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·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-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、「零分」。
- 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- 量詞: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、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-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。
分 [ fèn ]
名-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與權利的範圍。如:「身分」、「本分」。《禮記·禮運》:「男有分,女有歸。」
- 情誼、關係。如:「情分」、「緣分」。《文選·曹植·贈白馬王彪詩》:「恩愛苟不虧,在遠分日親。」元·秦𥳑夫《東堂老·楔子》:「老夫與居士,通家往來,三十餘年,情同膠漆,分若陳、雷。」
- 成分。如:「糖分」、「養分」。
- 整體中一個單位。如:「部分」、「我的分」。同「份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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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