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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墥 基本解释
墥 《康熙字典》
墥 《说文解字》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墥”字头,请参考“疃”字:)
《說文解字》
禽獸所踐處也。《詩》曰:“町疃鹿場。”从田童聲。土短切
《說文解字注》
(疃)禽獸所踐處也。踐者,𡳐也。獸足蹂地曰厹,其所蹂之處曰疃。本不專謂鹿,詩則言鹿而已。詩曰:町疃鹿場。豳風東山文。毛傳曰:町疃,鹿迹也。謂鹿迹所在也。楚辭九思:鹿蹊兮𨇰𨇰。𨇰與疃葢一字。疃亦作𤲫。郡國志:廣陵郡東陽。劉昭云:縣多麋。引博物志十百爲羣。掘食艸根,其處成泥,名曰麋𤲫。民人隨此𤲫種稻,不耕而穫,其收百倍。今後漢書譌爲畯,埤雅引此又譌暖,然因埤雅可以校正也。从田童聲。土短切。十四部。此音之轉也。古音葢在九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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